2)公司业务代理协议(市场合作开发协议)
市场开发合作协议
甲方:长宽高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
乙方: (手机: 身份证号: )
为了开发三维技术相关项目,双方经过平等协商,在真实、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,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》的规定,达成如下协议,并由双方共同恪守。
第一条 关键词定义
第三方: 指除甲方、乙方之外的其它方。
市场对象、客户:指使用三维数据及其应用的地方政府、企业等。
立项争取:指为了争取三维技术项目,针对于市场对象所开展的沟通、宣传、商务谈判、签约、客户关系维护等工作。
技术实施:指为了配合和完成客户三维技术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指导、案例制作、项目实施、项目维护等工作。
第二条 双方合作的内容:乙方负责三维技术项目的立项争取,甲方负责三维技术项目的技术实施,乙方对外以甲方的名义争取并完成客户三维技术项目。
- 甲乙双方约定利益分配比例为 ,分配的总额是与客户签署的合同额。(本公司能提供高比例的项目提成的根本原因,来自我们对成本的严格控制,不仅仅是包括系统开发方面的代码、模块重用,还特别针对占三维应用系统开发费用、人力、工期比重较大的模型(三维美术)制作部分,全部由本公司直属大规模外包基地完成,基地享有廉价的人力资源和当地政府的各种优惠政策支持。)
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
- 甲方负责三维应用系统相关的建模、漫游、互动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和开发工作;
- 甲方在合约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,提供乙方向客户演示所需的资料和案例、培训等;
- 甲方应安排相关技术人员配合乙方获取并完成三维开发相关事务;
- 三维技术项目协议签订后,甲方应在协议要求的范围内完成好相应的工作,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项目延误等损失,须由甲方承担相应损失。
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
- 协议生效期间,乙方的对外身份是甲方的市场部经理,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;
- 乙方负责项目的立项争取,并以甲方的名义与客户签订协议;
- 本协议生效期间,乙方不与第三方合作甲方涉及的相关业务;
- 乙方与客户签订与甲方相关的三维技术项目时,就所涉及的项目报价,乙方需要与甲方协商;
- 乙方在甲方协助下,争取到三维技术项目后,应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和报价进行合作,不得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;
- 三维技术项目协议签订后,乙方应在协议要求的范围内完成好相应的工作;
第六条 知识产权的约定
-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及其客户的技术和商业秘密;
- 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属以和客户的开发协议为准;
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协议解除
-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项目延误等损失,须由甲方承担相应损失;
-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项目延误等损失,须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;
- 如因乙方主观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、名誉等损失,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;
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
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,应协商、调解解决。协商、调解不成的,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。
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。
-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,三年内有效;期满后,甲乙双方如无异议,协议继续有效;
- 本协议一式三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益。
甲方:(签字、盖章) 乙方:(签字、盖章)
法人代表: 日期:
委托人:
日期:
(下无正文)